核釋「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度電視節目製作補助要點」第三點第十款所定「節目」及「節目首次公開播送」之定義及方式如下:
一、本款所稱「節目」,係指獲補助節目整體之統稱,包含獲補助節目全部集數在內。
二、考量獲補助節目製作情況及長度有別,於履約期間內全數播畢有其難度,爰本款第一目僅規範最低應播出集數。惟基於保障本國電視產業及內容之目的,本款所稱「首次公開播送」,係指獲補助節目各集之首次公開露出,應以在國內電視頻道(含MOD)首次公開播送之方式為之;所稱「首次公開上映」,係指獲補助節目各集之首次公開露出,應以在國內電影片映演場所作首次公開上映之方式為之。三、本解釋自105年12月22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