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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業海外行銷補助要點

  • 發佈日期:2017-04-27

一、106年度電視業海外行銷補助各申請案之申請期限如下:


(一)組團者:各國際影視展舉辦前45日截止。

(二)參團藝人及劇組、自行參展者:各國際影視展舉辦前30日截止。

(三)事後申請之參團者、參賽之製作人、導演、藝人、論壇講者:各國際影視展結束後30日截止。


 

二、注意事項: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但因國際影視展舉辦單位變更展期,或其他不可歸責於申請者之事由,致無法於本局公告申請期間內申請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