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金音創作獎獎勵要點第五點。
公告事項:
一、本案採線上申請:受理申請期間為114年5月29日至114年7月1日止全面採網路方式
進行(報名及推薦網站請至本局網址http://www.bamid.gov.tw點選進入)。
二、本案無需寄送實體資料,申請者應於114年7月1日前完成線上申請;逾期提出申請
者,本局應不予受理。
三、推薦特別貢獻獎:自中華民國114年5月29日至同年8月5日下午5時30分前,逾期不
予受理。
四、線上申請案所附文件、資料,不論受理或獲補助與否,均不退還。
五、本公告即日起生效,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由本局解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