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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地音樂錄製及行銷推廣補助案」即日起受理申請

  • 發佈日期:2013-04-10


為鼓勵硬地音樂發展,協助獨立樂團錄製音樂作品;並鼓勵流行音樂業者發展多元創意之行銷方式,以厚植我國流行音樂產業發展潛力,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訂定「硬地音樂錄製及行銷推廣補助作業要點」,自即日起至5月10日止受理申請,歡迎符合申請資格者踴躍送件。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表示,為有效整合政府資源,並符合產業發展之需求,「硬地音樂錄製及行銷推廣補助案」整合之前「補助樂團錄製有聲出版品要點」及「流行音樂有聲出版品創意行銷補助要點」之精神,將補助項目區分為「錄製類」及「行銷類」二類。該局說,錄製類獲補助之音樂作品申請結案期間調整為自公布補助名單日起10個月內,希望給予樂團充裕時間進行創作,以維持獲補助音樂作品之水平及創作完整性;行銷類補助金額上限則由新臺幣200萬元調高至250萬元,期待音樂產業界能創造更新的行銷模式。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表示,補助要點冠以硬地為名,用意即在強調流行音樂原創之重要性,藉由補助案讓更多樂團好手有揮灑天份的機會,彙聚出更多高品質的音樂作品;並鼓勵業者多元化運用創意行銷手法,提升我國流行音樂之能見度,以帶動臺灣流行音樂之另一波硬地風潮。
 
「硬地音樂錄製及行銷推廣補助作業要點」詳細申請資格、補助內容、申請表格可至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網站(http://www.bamid.gov.tw/)查詢下載,洽詢電話(02)2375-8368分機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