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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零二年度流行音樂產業優才育成補助案」即日起受理申請

  • 發佈日期:2013-04-22


為鼓勵流行音樂產業業者及學校培訓流行音樂產業所需人才,以促進流行音樂產業發展,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即日起至5月21日止受理「流行音樂產業優才育成補助案」申請,請有意申請者詳閱補助要點,把握時間送件。
 
 
「流行音樂產業優才育成補助案」補助項目包括「海外研習」、「開設課程」、「舉辦活動」三類。「海外研習」項目係補助參加海外六個月以內之流行音樂課程;「開設課程」項目補助業者或學校開設與流行音樂製作、發行、展演、行銷相關之課程;「舉辦活動」項目係補助流行音樂產業業者辦理與流行音樂製作、發行、展演、行銷有關之活動。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表示,「海外研習」項目係本補助案中新增之項目,希望能透過該補助讓更多優秀人才赴海外研習錄音工程、國際經紀行銷、策展企劃等專業知能,學成歸國後能強化臺灣流行音樂產業技術水準與創意產能,帶動整體產業創新發展。
 
 
「流行音樂產業優才育成補助案」詳細申請資格、補助內容、申請表格請至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網站(http://www.bamid.gov.tw)查詢,洽詢電話(02)2375-8368分機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