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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音樂海外行銷暨跨國合作補助案」第一期獲補助名單公布

  • 發佈日期:2013-05-15

「流行音樂海外行銷暨跨國合作補助案」第一期獲補助名單公布
 
為鼓勵我國音樂領域人士開拓海外市場,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辦理102年度「流行音樂海外行銷暨跨國合作補助案」,補助案共分為「應邀於海外表演」、「應邀於海外演講」、「跨國合作案」三類,本期共計34件提出申請,16件獲補助。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表示,本年除「應邀於海外表演」及「應邀於海外演講」類外,特別新增「跨國合作案」補助類別,希望鼓勵臺灣流行音樂產業界以跨國合資、合作、策略聯盟等方式,進行國際經紀行銷、展演、音樂製作發行、技術交流轉移,該類本期共18件提出申請,6件獲補助,獲補助案之特色、理由綜述如下:
 
一、在對外拓展臺灣流行音樂行銷通路部分:藉由與美歐及亞洲各地經紀及發行公司策略合作,以全球布局之實務策略逐步擴展世界版圖;或與外國知名藝文場地策略聯盟,舉辦音樂周演出及展覽等系列活動,向海外輸出臺灣本土音樂及藝人,並銷售唱片及周邊商品。
 
二、在建立臺灣流行音樂品牌形象部分:其開創性作法係將臺灣音樂節的策展經驗及技術,結合臺灣流行音樂之演出內容轉化成品牌,行銷至新加坡、香港等地。
 
三、在國際與臺灣流行音樂技術交流部分:邀請國際音樂界具重要性及影響力人士參與製作發行,藉由該等國際人士深度參與,將有助提升我國音樂之製作、編曲等技術水準,並藉助其國際公關行銷能力,爭取國際性重要音樂獎項。
 
本補助案第一期獲補助名單請查詢本局網站(http://www.bamid.gov.tw/)首頁公告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