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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語言流行音樂專輯製作發行補助作業要點」即日起受理申請

  • 發佈日期:2019-05-06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今(6)日公布「本土語言流行音樂專輯製作發行補助作業要點」,自即日起受理申請,歡迎有意申請者詳閱作業要點,並於期限內踴躍提出申請。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表示,因應金曲獎逐步回歸以音樂本質作為競賽基礎,已於第
28屆起設置「最佳年度專輯獎」,不拘語言類型之各類演唱專輯均得報名,爰為提升本土語言流行音樂專輯企劃、錄製等專業能量,並強化對本土語言流行音樂創作之支持,本局除現有針對創作樂團、企製升級、影視原創音樂歌曲之專輯製作發行補助外,新訂定發布「本土語言流行音樂專輯製作發行補助作業要點」,以鼓勵本土語言流行音樂之創作、錄製及發行,提升本土語言流行音樂專輯製作品質,並增進社會大眾對本土流行音樂文化豐富性及多元性之認識。

 

    
文化部影視局同時表示,為鼓勵創作者持續產製優質本土語言流行音樂專輯,於本要點公告徵件之前三年度曾入圍臺灣原創流行音樂大獎者,評審時得列為優先補助對象;在補助項目方面,申請案所產生之詞曲創作(應為原創)、製作、編曲、錄音、發行等相關項目,均為補助範圍;每案最高補助額度為新臺幣130萬元,如為新人之歌手或團體,最高補助可達230萬元。

 

     
另在申請方式方面,配合少紙化及補助簡化政策,音樂作品之繳交採用線上申請及上傳方式,減少實體申請文件繳交數量。

 

     
細補助規定及申請方式,請至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網站首頁(網址:
https://www.bamid.gov.tw)之「公告事項」查詢,洽詢電話(022375-8368分機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