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期間:申請期間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二十日至六月十九日止。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
二、遞送方式:
1、掛號付郵遞送者,應於截止日前將前點規定之文件、資料寄至臺北市中正區開封街一段三號五樓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廣播電視產業組行銷推廣科,以郵戳為憑。違反者,不予受理。
2、親自或委請他人交送者,應於截止日下午五時三十分前將前點規定之文件、資料送至臺北市中正區開封街一段三號五樓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廣播電視產業組行銷推廣科,以收發章戳為憑。違反者,不予受理。
3、申請文件信封封套正面請註明「申請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度連續劇海外公開播送公開傳輸獎勵案」。
三、本局承辦人員資訊:
陳小姐 電話:02-23758368分機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