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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度電視人才培訓補助要點之申請期間與遞件方式

  • 發佈日期:2018-02-27

公告事項:
一、申請期間:自本要點發布日起至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四月二日止。
二、申請方式:以親送或付郵掛號寄送至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廣播電視產業組產製輔導科(臺北市中正區開封街一段三號五樓)為限,信封封套正面應註明「申請電視人才培訓補助」。掛號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親送(含委託他人送達)者,應於本局上班時間內送達,並以本局收發章戳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