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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年改善有線電視城鄉數位落差因應策略之研究

  • 發佈日期:2005-03-18

研究計畫:93年改善有線電視城鄉數位落差因應策略之研究
研究期間:中華民國93年8月至12月
研究單位:台灣大學社會科學院政治學系
研究計畫主持人:蕭全政
研究共同主持人:江耀國、曾淑芬、劉鴻暉


 ※依著作權法第87條規定,未經本局同意請勿任意引用本研究報告資料。

 


 

一、研究背景與目的

時至廿一世紀,隨著資訊科技的發展和日益普及,社會也逐漸轉型成為一資訊社會。由資訊科技進步發展所構成的全球性經濟活動網絡,不僅改變了經濟生產活動的形式,提高了產業的生產力與競爭力,同時也對其它的政治、文化、社會乃至於時空概念等不同社會層面造成結構性的衝擊。
 
儘管資訊科技的發展一日千里,然而亦有學者指出,資訊科技的演進與傳佈其實是由整體社會環境中的政治、經濟及社會等各個層面的影響力量彼此交互作用所產生的結果。同時也因為這樣的交互作用,使得資訊科技的演進和傳佈並不會是種普遍、平等且齊頭並進的過程。換言之,資訊科技的發展可能因性別、階級或居住地理區域等而有所差異,亦即形成所謂的「數位落差」(Digital Divide) 。
 
在資訊科技急速發展下,電視數位化(Digital TV)亦是一全球之趨勢,目前全球幾個先進國家包括美國、日本、英國及德、法等國,已進行數位化技術之開發,甚至已設定電視數位化的時程。是故,我們政府提出「挑戰2008:國家重點發展計畫」,進行電信、視訊、資訊等網路的數位化,提升國家數位化程度,目的即在打造台灣成為亞洲最e化的國家。行政院的「挑戰2008:國家重點發展計畫」主要包含五大架構:「600萬戶寬頻到家」、「e化生活」、「e化商務」、「e化政府」與「e化交通」,總共涵蓋39項子計劃,其中「e化生活」這個子項目跟電視數位化較為相關,從「e化生活」的目標願景中便可看出端倪,其有三個主要的願景:建立數位娛樂環境、提升數位娛樂品質跟提升數位娛樂國際環境競爭力 。數位娛樂計劃主要是希望提供數位娛樂,從數位匯流的角度來思考,倘若電視數位化之後,數位電視不在只是單純的電視機,而是同時具有多頻道、高畫質播放跟多項娛樂附加服務,此為推動數位電視的背景之一。
 
電視數位化可以從三方面來進行,一是無線電視(terrestrial TV)數位化,二是衛星電視(satellite TV)數位化,三是有線電視(cable TV)數位化。目前台灣的無線電視數位化時程,交通部已明確制訂,預計於2006年回收類比頻道,而五家無線電視台亦已開始進行數位化之轉換 。其中無線電視因為需使用為稀有資源之頻譜,已進行的國家中多數由國家來主導其數位化過程。而對於有線電視數位化之議題,一般的做法則是交由產業界自行升級,國家不以法規政策強行主導。台灣目前的有線電視系統之數位化亦多由業者自行轉換。因此,有線電視業者並不像無線電視業者一樣,有交通部收回類比頻道時程(2006年)之壓力,所以其數位化程度可能最為落後。
 
正因如此,台灣的有線電視產業也如許多其他資訊科技一樣,出現發展不均衡的現象。本研究即是透過對數位落差理論的文獻探討,輔以台灣有線電視業者的市場結構分析,並以深度訪談的質化研究方法進行研究,以期深入了解有線電視數位化程度及數位落差的問題,並針對法制與政策面,提出因應策略。
 
二、研究方法與進行程序
本研究團隊兼採質化與量化之研究方法,亦即深入訪談(in-depth interview)、統計分析與比較分析法來進行研究。其中,深入訪談法是採取一對一的訪談方式,訪問受訪者的意見、想法及觀點,以獲得研究資訊。同時研究者以開放性結構問卷進行訪談,可視訪問情境調整以獲得更完整的資訊。統計分析則在協助本計畫研究課題之了解影響業者發展數位化及形成有線電視數位化城鄉落差之各項可能變數間的相關性,並輔以廻歸分析以其了解重要社會經濟變數對落差形成的重要性。比較分析法則是將蒐集到的個案資料,加以比對、整理,找出其共同性與差異性,藉以歸納出因果關係。
 
本研究深入訪談之對象分為尚未進行數位化的有線電視業者(實驗組)和已進行數位化的有線電視業者(對照組)。前者包括雲林、嘉義、南投縣業者,和偏遠地區的花蓮、臺東縣及離島之有線電視系統與播送系統業者。而對照組取目前進行數位化良好的系統,例如板橋地區,另將針對匯流所可能產生之「競合」問題,與無線電視業者進行深度訪談。深度訪談的重點包括:
1. 現有播送系統無法升級為有線電視系統之原因及因應之道。
2. 有線電視系統與播送系統落差現況、原因與解決方法。
3. 弱勢有線電視系統無法推動數位化之原因與因應措施。
4. 偏遠地區有線電視系統無法推動數位化之原因與因應措施。
5. 有線電視城鄉數位落差現況與因應之道。
6. 妨礙有線電視數位環境建設的因素與改善之道。
7. 數位化後,有線電視與無線電視之定位問題(必載或競爭)。
 
形成有線電視數位化之城鄉落差的因素,本研究將以統計相關分析著手,蒐集總量及分區資料進行檢測。在總量分析部份將針對有線電視業者數位化與否的各項社會經濟變數進行分析。而在分區部份,則將區分縣市分區及經營分兩類,前者以縣市行政分區為主,後者則將全台所有鄉鎮縣市資料整合成新聞局現行開放有線電視業者經營的五十一個分區。分區的分析將先就城鄉社會經濟變數與數位化現況先行進行相關分析,並輔以Probit模式之廻歸分析,以了解各項主要社會經濟變數對落差形成之影響性。各項社會經濟變數將涵括業者的營運收益暨成本變數、網路變數(如訂戶數、市佔率等)及家戶特性變數(如人口結構、教育、職業、現代化等)。除社會經濟變數外,本研究並擬針對相關政策及業者競合之情形對落差形成的可能性進行分析。
 
本研究並將蒐集國內外研究報導與資料,例如數位落差研究報告、電視產業相關資料、報章雜誌、相關領域之期刊及論文,以實驗組及對照組的數位化現況,予以比較分析整理。
 
三、研究結論
有線電視產業數位化的政策推動,雖然看似是單一產業升級問題,實則牽涉到整體國家建設。在全球一片數位化浪潮影響下,不僅聯合國召開「數位高峰會議」,企圖透過全球化機制消弭國際性的數位落差,並提昇數位機會之創造,以建構全球性的數位平台。亞太經合會也重視消弭亞太地區數位落差之議題,並由我國主導提出政策方案。在國家層級上,數位化政策已被當成提昇國家競爭力政策中之一環,並投入大量資金以加速數位化之進程,近期各國政府的國家型數位政策可見一斑。
 
有線電視由於其在社會中之高滲透率,因而形成數位化重要的傳播管道之一,透過數位有線電視,不僅提供單向的新聞、娛樂等數位節目,更可在未來提供雙向互動的教育、訂購、查詢、資訊等附加服務。在有線電視的家庭佔有率已高達85% ,顯然比起透過ADSL寬頻網路連線的77% 還要高,若順利推動更可立即消弭8%家庭數位落差之問題。
 
本研究案雖然透過統計分析發現主要城鄉落差形成之因素,及實證調查發現造成數位化推動障礙之因素,並據此提出政策建議。然而在產業環境複雜,包括政府、MSO、獨立系統業者、頻道商及消費者多方利益角力之下,任何單一政策之改變必無法滿足眾多行為者之期盼。
 
本研究案提出之多項政策建議,在財政吃緊的時代,新聞局必然無法擁有足夠資源同時進行。但研究團體已真實挖掘出有線電視數位化政策推動障礙,並提出相對應之政策方向;以政策分析的角度而言,政策選項(Policy Alternatives)已端出,政策分析師的角色扮演已落幕,具有決策力量的主管機關及首長的戲份才剛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