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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新聞局為鼓勵流行音樂創作,自99年起創辦「金音創作獎」,金音創作獎是金曲獎之外的另一項音樂大獎,與金曲獎的區別是,金音創作獎的目標鎖定在尋找新世代台灣音樂的創作力,故獎項設計有多項突破與創新,除了設置單曲獎項並接受數位發表的音樂作品外,同時衡酌國內音樂生態創設搖滾、民謠、電音及嘻哈等4類不同樂風的獎項,並於第二屆起增設爵士及節奏藍調兩類樂風獎項,讓金音創作獎能涵跨更多元之樂風種類。另外,為順應流行音樂的發展趨勢,設置「最佳現場演出獎」及「最佳樂手獎」;為獎勵海外華語創作,設置「海外創作音樂獎」。
 
行政院組織再造後,由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影視局)承接續辦金音創作獎。影視局表示,台灣作為華語流行音樂的龍頭,但近幾年來大陸市場崛起,亞洲鄰近國家也紛紛以流行音樂作為推動文創產業的要項,因此政府在面臨新的局勢時,扶植產業發展必須要有策略性的思考與作為。影視局指出,台灣本身市場規模雖不大,但卻有豐沛的創作能量,更是培育傑出藝人的基地,因此,發展台灣成為流行音樂創意與創作中心,將是當前首要目標,在這種背景下,才有音樂創作獎項的誕生。影視局進一步強調,將來金曲獎與金音獎的目標定位,是政府致力於把金曲獎提升為明星級、國際化的音樂獎項,而金音獎則是培植創作人才的搖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