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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度電視金鐘獎4月27日起跑,採全面線上報名及上傳參賽作品

  • 發佈日期:2017-04-26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今(26)日公布106年度電視金鐘獎獎勵辦法,並訂於106年4月27日至106年5月18日受理網路報名,「特別獎項」推薦時間則至106年6月18日止,歡迎各界踴躍報名或推薦。
 
影視局表示,今年金鐘獎共有三大重大改革,首先因應數位及雲端化趨勢,本年特別建置「金鐘獎報名系統」,所有報名資料及參賽作品,均以網路上傳雲端儲存,以減少實體作業產生之資源及人力浪費。為維護報名者權益,4月28日、5月2日並辦理106年度電視金鐘獎報名系統操作教育訓練。
 
第二項重大革新是,開放網路節目參賽「戲劇節目獎」及「迷你劇集獎」,該局表示,本年電視金鐘獎雖因應產業發展趨勢及民眾收視行為改變開放前述網路作品參賽,但仍維持金鐘獎獎勵台灣自製戲劇與節目之精神,所以,參賽作品原產地及首次公開發表地區(包含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均應為我國,且首次公開傳輸平臺也必須是在我國合法設立之網際網路影音平臺。該局表示,此項開放,是基於內容作品播放管道的改變,所以獎勵對象是內容製作業者,而非影音平台業者。  
 
第三項重大改革為獎項調整,該局表示,為引導電視產業發展與國際接軌,並提升國際競爭力,本年度「科學節目獎」調整為「自然科學紀實節目獎」;「教育文化節目獎」調整為「人文紀實節目獎」;「行腳節目獎」與「綜合節目獎」修訂為「生活風格節目獎」,並新增「益智及實境節目獎」;「迷你劇集(電視電影)獎」則分設「迷你劇集獎」及「電視電影獎」二個獎項;並修訂「動畫節目獎」、「節目創新獎」參賽節目應符合之規定。 
 
「特別獎項」推薦時間為106年4月27日至6月18日,該局表示,去年特別獎項首度變革改為另組評審團辦理評審,受到業界肯定,所以,今年將維持另組評審團之機制辦理評審。
 
106年度電視金鐘獎報名一律採網路報名,請各報名單位詳閱106年度電視金鐘獎獎勵辦法暨報名須知,並至「106年度金鐘獎報名系統」完成報名。相關報名資格、辦法如有疑問,洽詢電話:(02)2375-8368分機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