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度廣播節目製播補助要點第六點。
公告事項:
一、申請期間:自本要點發布日次日起至113年1月16日止。
二、應於申請期間內,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grants.moc.gov.tw/Web/)路徑「獎補助條款/受理單位/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廣播電視產業組/(113)113年度廣播節目製播補助要點」進行線上申請及上傳電子檔。違反者,不予受理。違反者,不予受理。
※一百十三年度廣播節目製播補助要點申請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