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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補助入圍(選)或獲國內外重要影展獎項電影片之影視事業及導演製作下一部電影片審議作業要點」之下一部電影片製作企畫書申請應備文件及參考格式: 【補助金電影短片(劇情短片/動畫短片)】(113年度,且適用於要點111.02.15修正後,獲資格函者)

  • 發佈日期:2024-05-30

主旨:
 公告「補助入圍(選)或獲國內外重要影展獎項電影片之影視事業及導演製作下一部電影片審議作業要點」之下一部電影片製作企畫書申請應備文件及參考格式:
 【補助金電影短片(劇情短片/動畫短片)】(113年度,且適用於要點111.02.15修正後,獲資格函者)
 
 依據:
 依111年2月15日第2次修正後之「補助入圍(選)或獲國內外重要影展獎項電影片之影視事業及導演製作電影片審議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作業要點)第7點第2款規定,已取得獲補助金資格核准函者,應自取得獲補助金資格核准函之2年內檢附下一部電影片製作企畫書,申請核發獲補助金電影片核定函。
(113年度)下一部電影片(補助金劇情短片/補助金動畫短片)製作企畫書應具備之文件、資料如下(1式10份,其中1份應為正本):
 一、申請書。
 二、獲補助金資格核准函影本。
 三、依本作業要點第3點第1款第3目規定,獲補助金資格核准函之我國籍導演有2人以上,且係分別提具下一部電影片製作企畫書申請補助金電影片核定函者,應檢附獲補助金資格核准函之所有我國籍導演,共同簽署補助金分配比率聲明書。
 四、申請者資格及申請案符合本作業要點規定切結書。
 五、申請者證明文件:申請者(導演)應檢附申請者簡歷、作品、得獎、獲補助紀錄及其他介紹,並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無相關資料者免附,但應載明﹝無相關資料﹞)。
 六、補助金劇情短片、補助金動畫短片之製作企畫:
(一)補助金電影短片片名、類型、預估片長、規格、發音語言、製作立意或目的、預定拍攝期程及地點;其於申請日前已開拍者,並應載明拍片進度及檢附相關證明。
(二)完整劇本(應含故事梗概logline、劇情大綱、完整對白本及人物介紹)。
(三)屬動畫補助金電影短片者,應另檢附部分主要人物造型轉面、部分分鏡腳本、美術設計風格及影片執行技術說明。
(四)申請案之導演若非該案編劇或唯一編劇,應檢附申請者與編劇簽署之編劇工作合約及編劇同意將劇本拍攝為電影短片及申請本補助之授權文件影本;劇本改編自他人著作者,並應檢附原著作、衍生著作及各該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改編為劇本之授權文件影本。
(五)製作團隊說明:應檢附製片、導演、編劇、主要演員(主角及配角)、藝術與技術人員(包含但不限於攝影、剪輯、美術、聲音、特效、動畫等職務)之名單、國籍、經歷簡述、獲獎紀錄及合約書或合作意向書。製片、導演、編劇並應檢附其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除製片、導演、編劇應確定外,主要演員(主角及配角)、藝術與技術人員尚未確定者,應註明「未定」(未註明者,視同已確定);未確定者,得免附合約書、合作意向書。
(六)預估總製作總成本表,總金額應以稅後金額表示。
(七)補助金電影短片集資計畫 。
1.應載明補助金電影短片製作資金來源為自資或合資。
2.製作資金來源屬申請者自資者,應提出申請者資金來源規劃說明;其資金來源有向政府機關(構) 、政府補(捐)助之財團法人、行政法人申請補助或獲補助、捐贈者,應列明政府機關(構)、財團法人、行政法人名稱、補助(捐贈)項目、金額及占補助金電影短片製作總成本之比率。
3.製作資金來源屬合資者:
(1)應說明申請者及其他合資者之名稱(姓名)、國別、個別出資之金額、比率及形式,並應檢附申請者出資金額之來源規劃說明;申請者獲政府機關(構)、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行政法人補助、捐贈者,並應列明政府機關(構)、財團法人、行政法人名稱、補助(捐助)金額及占補助金電影短片製作總成本之比率。申請者及其他合資者以現金以外之財產出資者,應附其種類、數量及價格或估價之證明。
(2)應檢附合資製作契約書或意向書(契約書或意向書應載明申請者及其他合資製作者名稱﹝姓名﹞、出資金額、出資比率及出資形式)。
(3)應檢附合資者同意遵守「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度電影短片輔導金辦理要點」第十二點各款規定之文件。
 七、其他依本作業要點及本局指定之文件。
 以上文件如係以外國文字表示者,應附中文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