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公告「107年度新媒體跨平臺創意影音節目製作補助要點」第十點修正規定。

  • 發佈日期:2021-04-27

主旨公告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度新媒體跨平臺創意影音節目製作補助要點第十點修正規定

依據:「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度新媒體跨平臺創意影音節目製作補助要點第十點修正規定

公告事項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度新媒體跨平臺創意影音節目製作補助要點第十點企畫書之變更修正規定如下

()獲補助者應依本局核定之企畫書執行除企畫書所載預估製作經費及戲劇類節目企畫書所載故事大綱之主軸不得變更外其餘所載涉及第五點第一項各款規定如有變更必要者獲補助者應以書面具明理由並提出佐證資料向本局申請變更獲補助節目得於節目總長度未減少之前提下申請總集數變更本局審核前開變更申請時得請獲補助者到局說明獲補助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經本局同意並於指定期限內修正補助契約獲補助者始得依變更後之企畫書執行除本款及第二款另有規定外變更以三次為限下列變更事項不計入變更次數

1、涉及第五點第一項第二款第一目第九小目之變更

2、因天然災害緊急事故或其他不可歸責於獲補助者之事由致有變更必要者獲補助者應於天然災害緊急事故或其他不可歸責於獲補助者之事由發生日起三個月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本局申請變更不計入變更次數

()依前款規定申請變更事項涉及期限之展延者以二次為限並須提供展延理由及佐證資料必要時本局得要求獲補助者來局說明並將視其提出之理由及佐證資料是否充分及合理准駁其展延之申請展延之期限合計不得逾六個月但因天然災害緊急事故或其他不可歸責於獲補助者之事由致有展延期限必要者獲補助者應於天然災害緊急事故或其他不可歸責於獲補助者之事由發生日起三個月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本局申請展延不計入變更次數且展延期限合計不得逾二年

()前二款所稱天然災害指風災水災旱災寒害其他特殊天氣之變化地震大火海嘯火山爆發等因素所造成之災害所稱緊急事故指動亂戰爭核子事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