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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4年度電視及新媒體內容製作補助要點申請期間及方式

  • 發佈日期:2025-04-09

依據: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度電視及新媒體內容製作補助要點第六點。

公告事項:

一、申請期間:

第一梯次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114年5月9日下午5時30分止。

第二梯次自中華民國114年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下午5時30分止。

二、節目類型:戲劇類及節目類。

三、報名方式:應於報名期間內,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grants.moc.gov.tw/Web/)進行線上申請及上傳電子檔。違反者,不予受理。

四、第一梯次企畫書參考格式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