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度劇集劇本創作獎獎勵要點第九點。
公告事項:
一、報名期間:自113年6月1日起至113年7月1日下午5時30分。
二、報名方式:應於報名期間內,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grants.moc.gov.tw/Web/)進行線上申請及上傳電子檔。違反者,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