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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電視業海外行銷補助申請案之申請期限及注意事項」

  • 發佈日期:2023-04-26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426
發文字號:局視()字第1122003182

主旨:公告「電視業海外行銷補助申請案之申請期限及注意事項」。


依據:電視業海外行銷補助要點第9點。

公告事項:
一、電視業海外行銷補助各申請案之申請期限如下:
(一)組團者:各國際影視展舉辦前60日截止;「東京國際電視展(TIFFCOM)」舉辦前120日截止。
(二)參團藝人及劇組:各國際影視展舉辦前30日截止。
(三)參團者、入圍國際個人、節目或電視IP類獎項者、論壇講者、自行參展或自行參加媒合會者:各國際影視展或國際影視媒合會結束後30日截止。
二、注意事項:
(一)如有特殊情況,本局得另行公告個別影視展或媒合會申請案之申請期限,申請者應依最新公告之申請期限向本局申請。
(二)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但因國際影視展或國際影視媒合會舉辦單位變更展期,或其他不可歸責於申請者之事由,致無法於本局公告申請期間內申請者,不在此限。